商标可以注销吗?注册商标的注销有哪些情形?
商标可以注销吗?注册商标的注销有哪些情形?商标注册可以由自己主动提出或者被动地被他人提出注销商标。商标注册可以说的历经磨难,就这么注销了商标实在可惜。那么,商标可以注销吗?注册商标的注销有哪些情形?下面请看构卓小编详细介绍。
一、什么是商标注销
商标注销是指商标局根据商标注册人本人或他人的申请,注销或部分注销注册商标的法律程序。
二、 商标注销的类型
注册商标的注销包括申请注销和商标局主动注销。
商标局主动注销,是指商标注册人不使用注册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或者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未申请续展的,商标局根据申请或者法律规定,从商标注册簿上注销该注册商标的法律程序。
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是商标注册人自愿放弃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部分注销注册商标,是指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在指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注销注册商标的,原《商标注册证》无效;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商标在指定商品上的注册的,商标局应当在原《商标注册证》上注明退还或者补发《商标注册证》并予以公告。
三、 商标注销程序
由于商标注销的类型不同,注销程序也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1) 商标注册人申请注销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依照《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可以是全部或者部分注销指定的商品或者服务。
注销申请经商标局批准后,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或者该注册商标在指定商品上的专用权自注销申请之日起终止。
(2)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一年以上,未办理商标转让手续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该商标。向商标局申请注销商标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的证据。
经商标局核准注销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商标注册人死亡或者终止之日起终止。
(3)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未在法律规定的宽限期内提出续展申请的,该商标应当注销。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有效期满前12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如果在此期间未处理,可给予6个月的宽限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上一次商标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不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期满未续展的,自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不得批准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
这是商标局鉴于注册商标已过期而作出的注销。无需申请。注册商标专用权自有效期届满次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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